1、门诊收费处工作人员2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执业资格证,有出纳、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2、电工1名,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须持有低压电工操作证、高压操作证和初级维修电工证,能适应倒班或夜班值班工作。从事电工、机电工作两年以上者优先。
以上人员年龄要求均为35周岁以下,温州市区人(含鹿城、瓯海、龙湾),男女不限,录取后为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1个月,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请有意者前往医院门诊大楼七楼人事科南702室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577-88913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