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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亮剑 记耗材供应商集体廉政谈话

作者:监察室 吴海媚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15 8:38:34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规范高值(介入)耗材购销行为,切实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杜绝商业贿赂,规范管理流程,树立行业新风着力营造廉洁的医疗环境,10月14日下午,我院在门诊七楼大会议召开了骨科耗材供应商集体廉政谈话,参会的有监察室主任、设备科科长、手术室护士长以及骨科耗材供应商代表,会议由设备科副科长王献敏主持。

        会上,监察室主任陈亚东做了主要的讲话。陈主任指出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中,和供应商密切相关的有1、不准违规收费;2、不准违规捐赠资助医疗团队及个人;3、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4、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5、不准向医务人员送回扣;通过宁波耗材回扣案件以及附属二院回扣案件警示供应商,要求相关公司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向医务人员提供提成、回扣并不是不可打破的“潜规则”,它实际是对医务人员的危害,医务人员也对此深恶痛绝。同时,陈主任重申了商业贿赂带来的危害性和加强医疗器械供应商诚信管理、杜绝商业贿赂的发生的必要性,要求各供应商做到:1、自觉防范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树立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营销理念,与医院一起共同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购销环境。2、在安全、有效的前提下为医院提供性价比高、质优价廉的产品,减轻患者负担,切实保障患者的利益。3、各供应商的一切经营活动要遵纪守法,千万不要踩踏“红线”,杜绝“暗箱”操作,本着诚信、公平、正当的原则,有序开展商业竞争。4、将严格遵守法纪法规,加强内控管理,廉洁自律,经营重心转向服务,把好质量关,良性发展,严守依法合规的底线,同时规范自身的营销行为,做好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坚决履行廉洁购销合同所议条款,自觉防范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要互惠双赢,保障医院的供应,支持医院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现场,我院与供应商进行了《廉洁购销合同》的签订,监察室对耗材量排名前五名的发放了《廉政风险提醒通知书》。《廉政风险提醒通知书》是监察室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后,对容易发生的廉政风险做到提前介入教育、提前预警、提前通知,这也是我院监察室的一把“亮剑”,通过“亮剑”的展示,可以警示供应商对于底线是不想碰、不敢碰,不能碰。此次的“亮剑”还将对我院其他重点科室逐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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